答案沒有絕對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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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不久線上報名選修了一門遠距課程,是門法律課,學分費可不便宜啊!雖然這也不是我第一次修法律課程,只差在有沒有學分證明,像是之前的政府採購法,都忘了政大有沒有發學分證明,只記得有通過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考試,還有勞動法的課程雖不是學分班的,但開辦單位可是聘請勞資爭議調解人幫我們上的課呢。

這次報名上課的法律課程是《刑法》,雖然是採用遠距上課,然而課程期間並不輕鬆,每個禮拜六上一整天課都很燒腦,早早起沖泡一壺咖啡一壺茶準備在書房,教授有指定閱讀書目,也需要繳交該書的閱讀心得,當然課堂中也完全鬆懈不得,老師常問問題,我也常常都答錯,教授總說答錯是好事,這樣你才會記得,也好在這部分不計分。發現有些同學已經很有基礎了還來修課(他是錢太多?哈哈),有底子的果然反應很快,我則是好像到了課程的最後,才反應快一點,不過迄今仍然不敢說很了解,似懂非懂,程度尚淺。

期末考試,雖然老師出題,限定時日繳交,我也思考了非常久才終於下筆,在課程結束後,大家期末評量都交完的一兩天後,老師在我們課程的Google Classroom張貼公告了這次期末評量的參考答題方向,而這也是配合同學們要求。

看了答題方向之後,心下一冷,雖然大致上牽涉到的法條和老師的都差不多,但或許我們結論應該是完全不同的,老師是沒有給出確切的結論,只是當下我真的懵了……。

一面安慰自己,老師說過和老師的不一樣不見得是錯的,重點在論述過程重點在論述過程重點在論述過程

但,就算是這樣安慰自己,習於有標準答案的我們,難免還是會自信心大受影響吧!

昨天,收到了掛號——課程的學分證明書,學分證明書上印著我的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出生年月日,還有成績94分!

94分!所以老師有採認我的論述嗎?所以我的論述還是可以接受的嗎?雖然明知有交出期中期末評量作業就不可能會被當掉,但仍然喜出望外,收起前不久對自己的質疑,下定決心,還要再找時間重新再複習一遍這堂課。

我也知道,最後一題,結得有點草率,可能是前面的一題,讓我思考其中太多法律爭點。

人生的情、理、法,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,修了這一門課程,我更加能理解何以法律不能輕易構罪,當構成要件不足,或欠缺意圖,是該如何論斷罪責呢?在我們輕易地三兩句就指罵恐龍法官之時,或可想想,有時候他們非不願,乃不能。

這堂課給予我最大的收穫是在於思辨能力的培養,這過程要有好多好多的思考,我們日常以為的,不見得都是對的,還有很感謝我們的老師,上課過程中一再跟我們分享許多有用的人生價值思考,也慷慨地將解題法與我們分享,我還會再回頭看看解題法,這個部分也讓我加強了思辨與論述過程,受益良多。


指定書目閱讀心得》靈魂不歸法律管 幸福不受法拘束